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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天动地风流记-第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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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小红似在想着什么,嘴里轻哼着小调,似是《一剪梅》的曲调。还不到饭时,食客并不多,显的安静,有一种空雅的气氛。大厅里不甚暖和,马小红一件乳白色的呢子大衣都没有脱去。

陆一平蹑手蹑脚的来到马小红身后,想给马小红一个惊喜,想了想,改了主意,悄悄地把呢大衣挂在墙上,找服务员要了一盘酱大骨架和一盘爆炒肥肠。这全是马小红喜欢吃的菜,陆一平尤其是喜欢看马小红啃大骨头与喝酒的样子。

陆一平也不做声,直接坐到马小红对面。

马小红来了许久,她和陆一平一样心情,算着时间,有些心急,急的控制不住情绪。

马小红喜欢与陆一平来往,认为陆一平可交可为,觉其与谭凤在一起不般配,谭凤为人不敞亮;与秦良玉更不般配,秦良玉傲慢而浮躁,与自己才算融洽,倒不是自己比她俩强,而是感觉自己这副德行与陆一平对脾气,至少陆一平不反感她随意的粗野行为和从不拿腔装势的性情,在陆一平的眼神中没有责备和限制,而是关爱与呵护,还有百分百的欣赏,看在眼里则喜在心上,搅得心境慌慌的,总想着他的一张笑脸。

马小红有许多熟识的朋友,大多不令马小红满意,为人太虚,总藏着心眼。一见着或听见马小红骂脏话,都会表示出强烈的反感与抵触形式,有的甚至不敢来往。不是不愿意与不文明的人来往,而是怕马小红火燥脾气惹是生非,那不管不顾的性情有时太吓人,就不定哪天碰上个茬口捅上一刀,跟她在一起挨顿揍也犯不上。

事实上,与马小红在一起不会吃亏的,避而远之是一个借口。

马小红觉得孤单,并没有多少可心的朋友,自己又主动远离一些小混子们,独来独往,偏这个陆一平就欣赏自己这个德行,不仅欣赏,还不让改了,否则便不交往了,这多有性格的人,不交这样的人交谁?

马小红也品出陆一平从各个方面都应算有水平,与自己相比要高一大截子,但从不笑话自己无知,不挖苦自己,还帮着自己一通神唬,这是自己正想结纳的男人,与这样的男人在一起,有安全感,愉悦身心,不必小心翼翼地与人交往,可以凭自己的喜好而随心所欲地生活,不管有什么毛病或不拘小节之处,他总会一笑了之,呵护并宠着自己。人活一辈子,若能交上一个陆一平足矣!嫁不嫁他无所谓,与其有个亲密无间的关系就够了。马小红下定了要做陆一平红颜知己的决心。

马小红天生一副美人相,人人羡之。有好心人介绍她许多同龄男孩子做对象,马小红一律回拒,没个性,一双双绿豆眼睛淫晦晦的,能滚多远滚多远吧。有好事的人也介绍一些有钱公子哥认识,有的公子哥直截了当,“跟哥们处对象吧,包你吃香喝辣的。”

马小红一笑道:“大哥,老妹家穷,命贱,享受不了啊!”

马小红是有婚约的,是母亲乔翠强迫的,好几年前的事了。马小红从不认可,在外面连玩带闹,也不上心,早忘脑袋后面去了,甚至都没想过这门亲事。她手指上戴着的黄金戒指,就是男方家的订婚信物,当做美饰品戴出来,从没直接想过这枚戒指与将来有什么关系,戴在手上好看就行。

马小红偶遇陆一平,印象就好,几次交往,心仪当中假想把终生托付,甘心伴陆一平一生。塑编总厂久不开工资,母亲对钱管的太严,大手大脚的她确实入不敷出。自与陆一平怡心楼一别,天天想着如何回请陆一平,得创造机会,把一方浪漫情怀通过倾诉变为情感,得到认可后,才能变为实实在在的爱情。当然,马小红不会深悟爱情,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,只是把对陆一平的好当做爱情。

可是,手上没钱,没招没落,无奈当中,急中生智。假借生日之名请旧日伙伴狂吃一顿。马小红还是有些影响力,这些人不敢不捧着哄着。去了结帐二百来块,还有百十来块净剩,一笔小收入,将来人情慢慢还时再做打算。百十来块实在不多,但自忖与陆一平吃一顿饭足够。

越近相约之日,马小红心情越紧张。“我喜欢他,可他喜欢我吗?我这么粗俗,还净出大笑话,他能看上吗?”马小红认真地想这个问题。想来想去,不知如何去想,干脆不管这些杂七杂八的事了,就算他仍与秦良玉处对象,我这个红颜知己已是当定了。

在马小红的眼里,如何称谓不重要,重要的是真心实意地爱他,无时无刻的对他好,让他明白自己的心思就可以了。

马小红没有太多复杂的情感,只是单纯地认为红颜知己就是情人、情妇,再直接一点就是人家婚外的没有名分的小老婆儿。小老婆儿就小老婆儿吧,给看得起我的人当小老婆儿又能咋地?人活一世,快乐就好!

眼见约会明天将到,马小红愈加迫不急待,索性跑到怡心楼,有意识地选择了上次喝酒的那张桌。为了省钱,只要了一盘炝花生米,又要了盘不要钱的小咸菜,自己喝起酒来,一边喝着酒,一边想着陆一平,回味陆一平与他在这张桌上喝酒弄笑和耍弄两个酸儒之人的情景。

忽然面前坐下一个人,抬头一看,竟是陆一平,立刻心血上涌,芳心异常欢悦,直想大喊,但望着陆一平硬是没说出话来。平日咋咋呼呼的张狂劲竟然消失,坐在那里象个文静的典范淑女。

陆一平有些纳闷,给自己斟上酒,狂饮了一大口,杯中酒过半,然后望着马小红。

心有灵犀,马小红依法炮制,之后冲陆一平浅浅一笑。

陆一平示意马小红坐到自己身边来,马小红没有半丝推辞,坐到陆一平身侧。

陆一平轻捋马小红一袭红发,轻轻地道:“我想你,所以就来了。”

马小红出奇的温柔,把头倚在陆一平肩上,有些娇怯怯地道:“我也是。”

陆一平没有感受过马小红的温顺,冷丁有此感受,陶醉中有些不适应,“小红,你怎么不象狼一样的表现了呢?”

马小红抬起头,温情而害羞地道:“狼也有温柔的一面,我也有柔情的时候嘛!”

“那就好好感受一下与狼相偎的温馨。”陆一平笑起来。

马小红香腮浮羞,爽爽而笑。

服务员把大骨架和爆炒肥肠送上来,马小红又恢复了狼的本性,抓起一块大骨头,笑逐颜开地啃下去,“哥,你有所不知,我从小就傻呵呵地看着大人们啃着猪骨头,端着大碗喝酒,好谗得慌,哈拉子流老长,发誓长大便学喝酒,大块吃肉,大碗喝酒,那才潇洒,豪爽!”

“可你是个女人呵!”陆一平道。

“女人怎么了,女人就不可以潇洒豪爽吗?我想好了,这个社会,想的开,吃的胖,人活一世,快乐就好!”马小红“吧哒”一块肉,举杯一口酒。

陆一平受其感染,扬手举杯,“还是咱家小红说得好,快乐就好!”

马小红把着陆一平的肩头道:“我寻思点盘花生米吧,有点干吧,点个土豆丝吧,太寒酸,兜里有钱准备明天咱俩喝酒呢,没舍得花,一狠心,点个炝花生米吧,多少还有几根芹菜,也算清爽呐!”马小红说完一副憨态地笑起来。

陆一平抚住马小红的下巴,忍不住在马小红的油唇上亲了一下。“瞧你这傻兮兮的样!”

马小红美孜孜的道:“你欺负我,趁火打劫。”

陆一平呵呵笑起来,“我不欺负你,欺负谁呢?”

马小红嘻嘻道:“最好还是欺负我吧。”

餐厅里人渐渐已多起来,俩人不再亲昵,坐个对面饮酒闲聊。

陆一平望着马小红,“疯丫头,你这么漂亮,身段又好,咋不去当模特?或者到艺校去考个演员啦什么的。我看报纸上有招这方面的单位,还不需要多高文化,何苦在那破烂地方待着,好几个月开不出支,弄的穷馊馊,人穷志短的。”

马小红放下骨架,用餐巾纸使劲擦擦手道:“你是说我,是吧?哥呵!你昏了头了吧,你把我往火炕里推呀!那是什么人干的活,我可没那么不要脸!”

陆一平望着马小红,觉其未免偏激,或许因所受教育影响,再或是生活圈子的影响,大众心态强烈一些,说话不遮不掩,怎么想的就怎么说,但就是欣赏和偏爱她这一点。

马小红见陆一平凝望着她,以为陆一平不明白,又说:“我说错了吗?你瞅的我心慌,好象不认识我似的。真的,我说的可全是实话。反正大家都这么说,我也这么说,保证没错。”

陆一平问:“大家都说什么呢?”

马小红用手一扳手指头,“名模明着摸,想出名就得让人摸,明目张胆地摸,摸出钞票,摸出轿车。这不就是名模吗?还有一些个明星,看看她们,和妓女没什么分别。我不承认我是一个好女孩,但我可不做那不要脸的事来,我没钱,我不花,宁可穷着,也不为几个臭钱而做出破鞋烂袜子的事来。哥,我说的可是心里话。”

陆一平沉了一下道:“我没说你说的是假话,但有些事情有其两面性,只是方式不同。出力挣钱和做模特、影星、歌星没什么区别,谁付的代价大,创造的价值高,谁就应当挣大钱。挣多少钱,享受什么样的生活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。”

马小红一怔,“冲哥的这些话,你是赞成了?”

陆一平点点头,“或许是吧。但象你说的,代表了大多数穷人的想法,体现着大众道德的观念和理解,也未必就错,只是打击面太广了些。”

马小红一晃头,“一点不广,这还有打击不到的呢!”

陆一平呷了一口酒,“但愿如此。话又说回来,万事都应理智些,不应盲从,大众道德观未必就是应当推崇和值得宣扬的东西。”

马小红吃吃笑起来,指着陆一平道:“我可不知道你心里的道德观是什么呵!你愿玩深沉,嘴上留德,其实你比我清楚的多,就是在那装正人君子,对不?”

陆一平问:“我想知道你眼中的正人君子啥样?”

马小红难住了,站起来转了一圈,似有所悟,“我想,就是看着并想着肮脏的东西,自我欣赏并以为快,还要歌颂或赞美的人吧,不是吗?我说的不形象,反正就是自以为清高,而办起事来更下贱的人,并且衣冠楚楚,道貌岸然。”

陆一平只是笑。其实他只有笑,想一想,果然是这样,有时自己也这样,并常常标榜自己是正人君子,甚至是君子中的君子。

马小红补充道:“大多数正人君子都功于心计,爱捣鼓点政治手腕,是社会上的流氓与政治上的流氓,还有经济上的流氓的结合体。”问陆一平:“哥,你说,我说的对吗?”

陆一平依旧笑。看似马小红文化不高,但说的话来蛮有道理,也许是自己悟出的,也许是听人讲过自己又加工一下,但说得比较形象。

马小红急了,“哥呀,你笑的哪门子劲呢!我在你面前,是不是很傻?”

陆一平止住笑,“你别多心,我愿听你说话,说的比我强,你接着说,我高兴着呢!”

马小红大吃一口肉,猛喝一口酒,“你到报上去看看,哪个名演员不是有段什么成名辛酸史,你细一琢磨,狗屁辛酸史,就是和导演呐,制片人呐,或者出钱拍电影、电视的大老板睡觉的事。现在成名了,觉得委屈了,反正也让人给玩过了,就不嫌场~了,抖落出来大家都知道吧,增加点知名度。我看了好几部名人的自传,都是当红的人儿,第一印象,这书是近乎于写一个不要脸的女人是怎样和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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